Javascript is required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最新消息

115-1學期大一新生平板借用申請開放

圖資處於115學年度第一學期,備有平板電腦共209台供大一新生借用,申請資格以學號為準。平板借用名額將依表單填寫順序進行審核,惟經濟不利生享有優先借用權。
 
如有借用需求,請填寫表單提出申請:
 

一、表單及相關時程:

(一)表單將於115/9/1 早上810開放填寫。

(二)表單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YNUYjaMB7px5UwaK9

(三)115/9/1-115/9/3優先審核濟不利生所提出之申請。

(四)115/9/4日起審核所有申請。

(五)如已無可外借平板表單將暫停接受回應;學士班新生專案平板現況查詢:館藏資料查詢系統

 

*本計畫之經濟不利生資格以學生事務處提供之名單為準,如以經濟不利生資格填寫表單,請務必確認您具備相關資格;若經審核資格不符,本次申請將直接視同無效,恕不另行通知。

 

二、借用相關規定如下:

(一)申請資格:限當學期大一新生申請(學號格式115xxxxxA為準)。

(二)借用數量:每人限借一台。

(三)借用期限:至該學期第十八週週五止(202718日)。

(四)審核機制:由館員進行審核(經濟不利生優先)。審核通過者,將以應用資訊系統中常用之電子郵件通知。收到通知後,請於三個工作日內至圖書館辦理借用手續,逾期未辦理者,名額將不予保留。

(五)歸還規定:歸還時須保持借出時之完整狀態(含平板、保護袋、充電線、插頭等配件),並請自行刪除所有個人資料。本館不負責資料保管或刪除事宜。借用期間如發生遺失、故意或意外損壞,須依本館購入價格賠償。

(六)逾期罰款:每逾期一日,罰款新臺幣100元;逾期達30日(開館日)以上仍未歸還者,視同遺失,須依規定照價賠償。

(七)法律責任:借用人使用平板時,應遵守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令規定,如因故意或過失觸法,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借用人自行負責。

更多相關規定請參照 義守大學圖書與資訊處平板電腦借用規則

平板預計自97日起開始發放,屆時請留意電子郵件通知,並於指定時間內到館領取。逾期未領取者,須重新候補。